2021/5/12 21:10:15 查看:12次 來源:陳海云
談及離婚,那就不得不討論離婚小孩撫養權的確定和財產分割的問題。離婚雖然是夫妻兩人的事情,但是如果有孩子一定會涉及到撫養權的問題。
撫養權問題如若處理不慎,可能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那么離婚后還能變更撫養權嗎?難度大嗎?
1、撫養權和監護權的區別
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區別,可以總結為:
有孩子監護權并不代表有孩子撫養權,有孩子撫養權一定有孩子監護權
夫妻離異之后,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不受影響,因為,父母對子女的親權、監護權不受父母之間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
但現實情況往往是,父母離異之后爭奪的是子女的撫養權而不是監護權,因為,監護權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沒有對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對未成年子女都擁有法定監護權。
在離婚后會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那么,日后還能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嗎?答案當然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滿足條件。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②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
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③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于八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
而在離婚時不滿八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八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但是,這是個兜底條款,復雜則不斷發展的社會現實,一定會出現制定司法解釋時沒考慮到的方面。
所以,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父母離婚后,子女歸一方撫養,如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
因此,離婚后的父母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子女的撫養權進行變更的,需要簽訂一份《變更撫養權協議》。
由于先前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已在婚姻登記部門備案,《變更撫養權協議》是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重大修改,另外,變更撫養權屬于重大人身關系變更,有關部門出于謹慎,故要求該對離婚男女之間簽訂的《變更撫養權協議》辦理公證。
《公證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正由于公證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門、相關企事業單位都樂于采納公證書。
由于《變更撫養權協議》雙方當事人對被撫養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證處的公證人員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要求雙方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手續,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在離婚糾紛案件中,孩子是無辜的。但是撫養權對于父母親任何一方來說都很重要,對于孩子本身的成長也很重要,現實中造成離婚的原因很多,但無論是誰傷害了誰,誰辜負了誰,希望雙方都應盡力彌補孩子應得的完整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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